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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供應商:
為規范運(yun)(yun)營公(gong)司生產(chan)性(xing)物資采(cai)購管理,提高(gao)工作效率,根(gen)據運(yun)(yun)營公(gong)司生產(chan)性(xing)物資采(cai)購相關制度(du)規定,有意(yi)愿參與運(yun)(yun)營公(gong)司2021年(nian)生(sheng)(sheng)產性物(wu)資采購(gou)(gou)項(xiang)目的,可按年(nian)度(du)一次性繳(jiao)納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。按年(nian)度(du)繳(jiao)納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的,在當年(nian)度(du)參與(yu)運營(ying)公(gong)司部分生(sheng)(sheng)產性物(wu)資采購(gou)(gou)項(xiang)目時,不再(zai)重(zhong)復收取單個項(xiang)目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(jin),現將相關事宜(yi)通知如(ru)下:
一、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證金繳納對象
有意愿參與青(qing)島地鐵(tie)運(yun)營公司2021年生產性物資采(cai)購項目,且意愿根據運營(ying)公(gong)司制度規定按(an)年度繳納響應保證金的供應商。
二、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標準
10000.00元/年(壹(yi)萬元每年)
三、年(nian)度響(xiang)應保證(zheng)金適(shi)用范圍
青島地(di)鐵運營分公司(si)自行組(zu)織實施的非公開招標物資采購項目,一(yi)次性(xing)繳納,多次重復使用(yong),無(wu)需額外繳納同類保證(zheng)金(項目另行要求的除外)。
四、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時間
2021年1月11日-2021年2月10日
五(wu)、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(na)方式(shi)
年度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(jin)采用銀(yin)行轉賬方式繳納,備(bei)注須列明(ming):2021年生產性物資采(cai)購項目(mu)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。
收款單位: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(gong)司運營分公(gong)司
開戶行:青(qing)島銀(yin)行地鐵大廈支行
收(shou)款賬號(hao):802920200000059
收(shou)款后(hou),青島地鐵運營分(fen)公司向供應商開具(ju)年度響應保證金收(shou)據(ju)。
六、年度響(xiang)應(ying)保證金有(you)效期
本次收取的年度響應保證金有效期(qi)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七、年度(du)響應保證金退還
1.2020年(nian)度響應保(bao)證金,需要退還(huan)的,請(qing)務必于2021年(nian)1月29日前提出退(tui)還(huan)申請(qing),提供收據和賬號證明一份,運營公司按規定辦理(li)退(tui)還(huan);不需要退(tui)還(huan)的,2020年度響應保證金將自動滾動至2021年使用。
2.2021年(nian)度響應(ying)保證金,保證金有效期內(nei)如供應商(shang)確定不再參加青島地鐵運營分公(gong)司生產(chan)性物資(zi)采(cai)購(gou)項目(mu),可(ke)申(shen)請辦理無息(xi)退還(huan)。
八、年度響應保證(zheng)金(jin)扣除
供應(ying)商出現(xian)采(cai)購文件(jian)規定(ding)扣(kou)除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的,由(you)運(yun)營分公司按照相應(ying)采(cai)購項目規定(ding)的標(biao)準由(you)年度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中(zhong)扣(kou)除。因(yin)扣(kou)除導致年度響應(ying)保(bao)證(zheng)金不足10000.00元(壹萬元)的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到10000.00元(壹萬元),也可在后續項目中按要求單個項目繳納。
九、注意事項
1.是(shi)否繳納(na)(na)年度響應(ying)保證金由供應(ying)商自愿選擇(ze),供應(ying)商也可選擇(ze)在(zai)參與(yu)物資采(cai)購(gou)項(xiang)(xiang)目時,按照相應(ying)項(xiang)(xiang)目規定的(de)標(biao)準(zhun)和時間繳納(na)(na)響應(ying)保證金。
2.年度(du)響應保證金(jin)僅適用于青島(dao)地鐵運營分(fen)公司生產(chan)性物資采購部分項(xiang)目(mu),項(xiang)目(mu)采購文(wen)件中(zhong)會有清晰(xi)表述,請各供應商后期在參與項(xiang)目(mu)時要注(zhu)意仔細閱(yue)讀(du)采購文(wen)件要求。
3.年度(du)響應保證金(jin)為集中收(shou)取模式(shi),原則上(shang)2021年度不(bu)再組織收取。
4.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時應自基本(ben)戶(hu)轉出,不接受個人賬戶(hu)或者其他賬戶(hu)轉出。
5.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退(tui)還(huan)時(shi)為(wei)無息退(tui)還(huan),退(tui)還(huan)到(dao)轉出賬戶。
6.供應商在轉賬完(wan)成后,須填(tian)寫年(nian)度響應保證金繳(jiao)納(na)承諾書(詳見附(fu)件(jian)),承諾書原件(jian)按以下聯系方式(shi)送達運營公(gong)司(si)物資部,完(wan)成年(nian)度保證金繳(jiao)納(na)工作。
十、聯系方式
地(di)址:山東省青(qing)島市嶗山(shan)區深圳路與(yu)合肥路交叉口青(qing)島地鐵(tie)遼陽(yang)東車輛基(ji)地青島地鐵(tie)集團有限公司運營(ying)分公司物(wu)資(zi)部(bu)
聯系人:葛青 0532-66931741
附件:年度響應保證金繳納承(cheng)諾(nuo)書(shu)
青島地鐵集團有(you)限公司(si)運營分公司(si)
2021年(nian)1月(yue)11日
附件(jian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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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青島市地鐵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社會招聘公告 2022-0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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